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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1日電)震南鐵線公司在高市路竹區設廠爭議不斷,附近居民擔心建廠後排放酸洗廢液污染農田,提起行政訴訟指控市府經發局違法核准震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震南公司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向高市府經發局申請台糖公司所有坐落高雄市路竹區新園段2014、2015地號等2筆農牧用地設置產業園區,作為產業開發基地。 其中基地涉及非都市土地開發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部分,經轉送經發局審議後,於民國104年3月20日函准震南公司於該土地完成區內整地排水及公共設施用地整地等工程並繳納回饋金後,得申請辦理變更使用分區而予以開發。 原告許姓男子等3人以該開發案周邊的當地居民身分自居。他們認為,震南公司於設廠後產生的酸洗廢液、酸霧等,將影響他們的生活環境、農地灌溉與養殖用水。以此為由,不服經發局許可震南開發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則認原告興訴無理,予以駁回。 合議庭認為,許男等3人並非開發基地範圍內的居民或土地所有權人,高市經發局對震南土地變更使用分區開發案的許可處分,並未直接影響原告等人法律上權益,原告等人均非原處分的法律上利害關係人,欠缺訴訟權能,不具備原告適格要件,全案因此予以駁回。 台灣國際扣件展4月中旬在高雄登場,新園農場自救會30餘人,開幕開天到展場前抗議扣件製造商震南公司不該把工廠蓋在農業區,污染良田,之前自救會也分別赴高市府及議會陳情,日前本案辯論終結時,自救會也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援原告。1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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